告知书
广大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和驾驶员朋友: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组建方案的通知》(普编办〔2020〕46号)文件精神,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所(简称江城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更名为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简称江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2021年2月1日起江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不再办理道路运输行业以下业务: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教练车证》《租赁车证》的制证、换证、审验,营运客车等级复核录入;
2、《从业资格证》换证、考核;
3、网约、巡游从业资格证注册;
4、道路运输业户质量信誉考核;
5、道路运输相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备案等。
所有道路运输日常业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均移交与江城县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中心办理。
特此告知。
江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