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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县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编号:江不动产公(2021)06号
检察院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证:江国用(1998)第0761号 ,坐落:勐烈老街,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公告单位: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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