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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嘉禾乡供水工程)征收土地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8    来源:     编辑:jc     阅读次数:


江政征补充公告〔2026〕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申请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3〕288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集体土地征收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3〕437号)等相关要求,江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嘉禾乡供水工程)于2025年12月26日依法开展征地前期工作,并在云南省集体土地征收综合管理平台上完成了征地前期相关工作。因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中引用文件过期及修订,现将有关事项更正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变化情况

在开展江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嘉禾乡供水工程)征地前期工作中,因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中引用文件过期及修订,需将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工作依据中“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3.《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5.《国土资源听证规定》(2004年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6.《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1999年国土资源部第3号);7.《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申请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3〕288号);8.《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9.《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普洱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普政发〔2022〕73号);10.《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集体土地征收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3〕437号);11.《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0〕216号);12.《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1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14.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15.云南省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指南(试行)》;16.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2016版);17.《江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嘉禾乡供水工程)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更正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4.《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令第17号);5.《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0年修正);6.《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7.《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2016版);8.《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申请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3〕288号)”,为切实维护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现发布更正公告,对上述公示照片信息予以更正。

二、其他事项

(一)除上述章节提及的部分征地前期工作发生变化进行补充公告外,其余内容均未发生改变。

(二)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内容无变化。

(三)本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公告发布后,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信或者来访的方式反馈至县级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此公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江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嘉禾乡供水工程)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联 系 人:吕仕成

联系方式:0879-3722279

    址: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勐烈大街139号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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