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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关于2022年8月30日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7061-/2022-0830001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30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 文    号: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关于20228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830日-20229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9-3723169(传真)

通讯地址: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

邮政编码:665900

 

 

 

 

 

 


2022830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城王天京屠宰场基地建设项目

普洱市江城县整董镇整董村曼景湾小组

江城王天京屠宰场   

普洱普蓝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江城王天京屠宰场基地建设项目位于普洱市江城县整董镇整董村曼景湾小组,项目占地面积为2353m2,总建筑面积约1334m2,其中,生活区为1层砖混结构建筑,建筑面积约667m2,1间1层简易厂房,面积约为667m2,厂房设隔离间、待宰圈、屠宰区、检验室等,设计最大屠宰生猪量为30头/d。项目总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16.95万元,占总投资的28.25%。

 

 

 

1.水环境:施工期间的废水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要求工程施工时设置临时沉淀池等设施,施工废水经沉淀等处理后用于施工工序或工地抑尘洒水;生活污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均不外排。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屠宰废水和生活污水,要求建设1座处理规模不小于20m3/d的污水处理站、1座容积为2m3的化粪池及1座容积不小于140m3的防渗收集池,屠宰废水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化粪预处理后同生产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均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旱作标准后暂存于收集池,用于项目周边旱地浇灌,不外排。

2.大气环境: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过程中,针对施工场地及施工材料运输道路采取洒水抑尘、建筑材料定期喷水和覆盖等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选用先进设备和优质燃油或者以电能为能源的机械设备,以减少燃油废气对周围大气的影响,要求施工期无组织排放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采用电锅炉,无锅炉烟气排放,废气污染物主要是恶臭气体,来自于待宰圈、集粪池、屠宰圈和污水处理站;要求建设相对封闭的粪便收集设施,采用干清粪工艺,并及时清运产生的粪便及牲畜胃肠内容物,增加车间通风;污水处理站厌氧池全部采取加盖密封等措施,恶臭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厨房油烟经大气稀释扩散。

3.固体废弃物: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中可回收的废钢筋等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置,对废砖、含砖、石、砂的废建材清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内处置;产生的土方量回填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整董村垃圾集中收集点。运营期固体废物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生产固废,另一部分是生活垃圾,其中生产固废主要为待宰圈内产生的猪粪、屠宰车间内产生的废弃物、污水处理站的污泥;粪便、污水处理设施污泥、胃肠内容物收集后及时清运用作周边耕地农肥;不可食用内脏、碎肉残渣集中收集后连同生活垃圾一同清运至整董村垃圾集中收集点,日产日清;猪毛收集晾干后外售综合利用;病害肉尸按相关要求采用安全填埋井深埋作无害化处理,要求固废处置率达100%。

4.噪声:要求施工期间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和采用低噪声设备,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采用选用低噪设备、定期保养、对水泵等设备设减振装置、建筑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同时合理布置设备,尽量将设备布置于室内,远离厂界;采用麻电器将生猪致昏后刺杀;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采取改善路面结构、加强管理、禁止鸣笛等措施控制噪声,要求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5.其他:1对屠宰车间、填埋井、化粪池、污水处理站等区域为一般防渗区的,要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地面采用做混凝土防渗处理。 

2污水处理站应加强管理,配备专职人员进行日常巡查,做好防渗,若污水站发生突发故障,立即暂停作业,并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及时修理、调试污水处理站。

3定期检查化粪池池体,如发生污水泄漏,应停止生产,立即修复化粪池池体。

(4)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分类收集,定期清运。

(5)运用经济、教育、行政、法律及其它手段,加强厂区内人员的环保意识,加强环境保护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