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关于2022年10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9-3723169(传真)
通讯地址: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
邮政编码:665900
2022年10月10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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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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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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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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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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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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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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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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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康民医院3号4号楼改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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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勐烈大街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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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康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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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恒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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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康民医院3号4号楼改建项目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勐烈大街95号,主要在江城康民医院内原有用地上进行扩建,对医院内3号、4号职工宿舍楼进行改建,从原有住院床位20张增加至99张。项目总投资900万元,环保投资46.6万元,占总投资的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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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环境: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废水和地表径流,要求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收集、澄清,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建筑材料冲洗等施工环节;生活污水主要是建筑施工人员在场地内的洗手用水,此部分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对不再开挖的地面用碎石覆盖,对建筑材料等加盖棚布,雨季地表径流水经临时雨水集水沟收集至沉淀池,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和后续施工作业,均不外排。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要求建设单位将原有处理规模为10m3/d的污水处理站扩建为处理规模为30m3/d,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收集管道排到雨水管网;食堂废水先经过隔油池处理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医疗废水经过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江城县污水处理厂,其中,项目检验室检验废水经化学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2.大气环境: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要求加强管理,安排专门员工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因项目施工期间原有项目处于运营中,必须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围挡要坚固、稳定、整洁、规范,并定期清洗保洁;对临时表土堆场设计临时编织袋挡土墙挡护和彩条布覆盖;项目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建筑废物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水泥、沙土等施工材料应堆放在指定的地点;施工车辆在进出施工场地需进行清洗,并定期对施工运输道路进行清洁措施;控制施工时段,禁止夜间施工,避免在风速较大的情况下进行施工作业,减小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现场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废气主要有污水处理系统恶臭,垃圾收集箱、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和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采用封闭式,同时添加除臭剂,定期消毒,化粪池采用地埋式,对化粪池定期清掏,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标准限值;项目内垃圾箱采用带盖式可移动收集箱,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消毒,及时清运;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达标后,通过屋顶的排气筒排放。
3.固体废弃物: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在施工场地内统一收集,其中废木料、废钢材等回收后出售给废品站,不能回用的按当地建设部门规定清运至指定地妥善处置,禁止随意倾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较近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其中医疗废物主要有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及化学性废物等皆属于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当日消毒后,经专用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包装物或密闭容器分类收集后,于项目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存放,并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负责清运、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消毒后妥善处置,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中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要求固废处置率100%。
4.噪声:要求施工期间在项目厂界四周设置隔声屏障,尤其靠近原有项目一侧;采用噪声声级相对较小的工艺进行地基建设,选用低声级的机械设备,并且对施工期施工机械产噪设备进行固定、安装混凝土降噪底座等;对于产生高声级的施工机械,应设法安装隔声装置,例如建立隔声隔板、消声屏障等,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性能,做好设备保养工作,以最大限度的减轻高噪声施工机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要求项目在楼道间设立禁止喧哗标志;在汽车进入项目区出入口设立减速慢行及禁止鸣笛标志;发电机、污水处理系统产噪设备均处封闭空间内,供水水泵处于地下,严格按设备安装要求进行设计安装,项目所在区域1栋临街面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其他区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其他:(1)项目污水处理站加强管网及设施管理,防止污水跑冒滴漏,项目对危废暂存间采取防渗、防雨、防晒、防淋溶措施。
(2)严格按照规范运营,避免废水等污染物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3)对给排水管网进行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减少事故风险。
(4)运用经济、教育、行政、法律及其它手段,加强院区内人员的环保意识,加强环境保护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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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康口岸冷链物流园区建设项目堆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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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康平镇勐康村勐康口岸物流园区西北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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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县富惠仓储经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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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繁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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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康口岸冷链物流园区建设项目堆料场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康平镇勐康村勐康口岸物流园区西北方向,主要用于无烟煤、铅锌矿、锌矿的原矿仓库,不涉及危险品仓库,总占地面积116797.39m2,可建设用地面积79332.49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8座钢架大棚仓库,配套建设办公楼、停车区、值班室、公厕、道路及停车场和绿化,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和环保设施等;项目原料储运量约60万t/a。项目总投资2215.37万元,环保投资40.90万元,占总投资的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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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环境: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期地表雨水径流,要求设置1个容积不小于3m3临时沉淀池、1个容积不小于87m3的1#临时表土堆场雨水收集池;1个容积不小于36m3的2#临时表土堆场雨水收集池;1个容积不低于51m3的3#回填区雨水收集池;1个容积不低于146m3的施工道路雨水收集池;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临时表土堆场、回填区及施工道路地表雨水径流经相应设置的临时收集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硬化场地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项目区采用雨污分流方式,场区雨水经场内排水沟收集后排至场外周边雨水沟渠;硬化场地下游低洼处设置1个容积不低于554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硬化场地产生的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设置1个容积不低于2m3的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回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2.大气环境: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场地扬尘、外部运输道路扬尘、临时表土堆场扬尘、回填区扬尘、燃油机械废气及汽车尾气,要求施工场地产尘区域需每天进行洒水降尘;临时表土堆场和回填区进行绿化、洒水降尘措施;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洒水降尘、篷布遮盖等措施治理施工扬尘;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严格控制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的装载量,避免超载运输,同时运输粉状建筑材料的车辆必须采用封闭式车辆或对车辆进行遮盖,严格控制运输过程中物料的抛洒,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装卸粉尘、原料堆放粉尘、厂内道路扬尘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要求项目仓库地面硬化,三面设置围挡,顶棚遮盖,设置移动式喷雾降尘装置,在原料装、卸时进行喷雾降尘措施;场内道路做混凝土路面,进行路面养护、洒水降尘、每天清扫、运输车辆需采用密闭车斗或采取篷布遮盖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属于无组织排放,应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
3.固体废弃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表土、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雨水收集池污泥等,剥离表土运至临时表土场堆存,用于后期绿化工程区绿化覆盖及运营期结束后复垦;开挖土石方部分用于自身回填,剩余废弃土石方全部运往勐康工业园区进行回填综合利用;坑塘水面开挖产生的淤泥运至江城勐康众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咖啡园晒干后作为肥料土使用;临时表土堆场、回填区及施工道路雨水收集池污泥定期清掏晾干后用于施工道路铺筑;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建筑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周边村庄垃圾集中点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化粪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定期运至周边村庄垃圾集中点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回用于林地浇灌;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定期清掏晾干后用于周边道路铺筑。要求固废处置率100%。
4.噪声:施工期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高噪声机械配置减震机座等临时降噪设备;加强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合理布局施工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布置;施优化施工顺序,避免同时使用多个高噪声设备,加强施工作业管理,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进入工区的运输车辆限制车速不高于20km/h,驶入敏感区域内禁止鸣笛,严禁车辆超载超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大棚仓库原料卸料、装料及运输,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绿化带吸收、距离消减等防治措施减少噪声影响,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其他:(1)项目施工期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进行植被恢复;项目运营期满后,对占地进行场地清理、平整、植被恢复和复垦。
(2)项目道路等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处理,简单防渗区的防渗要求为一般地面硬化即可;对于仓库地面、化粪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处理,一般污染防治区的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定期性安全检查,定期对仓库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迅速给以消除。
(4)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安全法规和制度,防止由于管理疏忽、操作违反规程或失误等原因引起的环境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计划。
(5)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设施可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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