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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关于2023年2月15日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7061-/2023-0215001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15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 文    号: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关于20232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215日-20232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9-3723169(传真)

通讯地址: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

邮政编码:665900

 

 

 

 

 

 


2023215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城县医用低氨无氨天然乳胶加工厂建设项目

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嘉禾乡平掌村戈兰滩

云南云壹森乳胶有限公司

云南崇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江城县医用低氨无氨天然乳胶加工厂位于江城县嘉禾乡平掌村戈兰滩,项目占地面积为15698.4m2,年产1.5万吨天然乳胶,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108.20万元,占总投资的0.72%。

 

 

 

1.水环境: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机械设备、工具清洗等用水,要求设置1座3m3的临时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生产过程废水、化验室仪器清洗用水、设备与仪器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包括厨房废水、其他生活污水;厨房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和生产废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00m3/d,处理工艺为“混凝-厌氧-好氧”),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少部分抽回满足绿化和设备清洗,剩余部分通过废水排放管道外排至李仙江;要求污水排放安装计量装置,做好污水排放量监测工作,设置1个容积为102m3的事故应急池。

2.大气环境: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设备燃油废气,要求对施工作业面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减小道路扬尘起尘量;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使砂石料统一堆放,施工开挖弃土及时回填;运输车辆应完好,不应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施工道路和场地应定时洒水降尘,运输车辆上路前应喷水冲洗轮胎,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砂粉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项目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氨水挥发产生的氨、实验室废气、污水处理站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以及食堂油烟,为减少生产过程中氨水挥发产生的氨对环境的影响,要求项目采用设备密闭、加强通风,污水处理站采用密闭式,并投加除臭剂,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实验室废气通过空气扩散、绿化吸收;设置1个抽油烟机,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达标排放。

3.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开挖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要求开挖土石方全部回用于项目内回填和绿化覆土;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清运至当地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与村镇垃圾一起处理,严禁施工期间生活垃圾乱堆乱放。运营期项目产生的树叶、树皮、泥沙及其他杂质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临时暂存区(1个,面积为5m2),回填橡胶林;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处理达到要求用于周边耕地、林地土壤改良;纯水处理设备更换PP滤芯经收集后委托处置;项目废弃的化学试剂、废试剂瓶经收集后暂存于项目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1个,面积为5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与村镇垃圾一起处理,严禁施工期间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项目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的有关规定,要求固废处置率100%。

4.噪声: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来源于施工设备运行、车辆运输等,要求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夜间不得进行作业,合理布置项目区的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距离厂界大于10m以上;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生产时产生的噪声,要求设备置于厂房内或采取减振等措施;加强生产设备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避免由于设备故障产生较高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其他:配专职人员不定期检查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泄露,及时控制泄露源,降低泄露事故对环境造成影响;企业应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环保机构和专职负责人,配备环保人员,确定相应的职责和工作计划,负责全厂的环境管理工作。

厂区全部硬化,防止废水下渗;项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有关规定设计、对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和防渗四防措施,防止危险废物泄露进入外环境,对土壤和水环境造成影响。

运用经济、教育、行政、法律及其它手段,加强厂区内人员的环保意识,加强环境保护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