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程序导则》等相关规定,江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就《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城镇燃气发展规划(2024年—2035年(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城镇燃气发展规划(2024年—2035年(征求意见稿)》是否适当,广泛听取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25年7月4日(星期五)下午15:00举行,在江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会主持人、听证人员和记录员
(一)听证会主持人:马秋名 县住建局副局长
(二)听证人员: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以及7个乡(镇)人民政府各1名负责业务人员。
(三)记录员:李天聪 县住建局工作人员
四、注意事项
1.申请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2025年7月2日12:00前将《听证会报名表》报至江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箱;逾期申请报名的听证机关将不予准许参加旁听。
2.鉴于听证场地座位限制,申请参加旁听的席位仅有10位。若申请参加旁听登记人员超过10位的,听证机关将随机抽取其中10位人员参加旁听,并于2025年7月3日17:00以前对抽取结果进行公示。
3.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1)未成年人;
(2)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
(3)其他不宜旁听的人。
4.请旁听人员于听证会开始前30分钟持有效身份证件到达听证地点,经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后进入;若迟到的,听证机关将不准许进入听证会现场。
5.旁听人员应服从听证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以下听证会纪律:
(1)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关闭通讯工具;
(3)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听证区。
(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听证活动的行为,对于违反听证会纪律,影响听证秩序的参加人员,听证主持人有权予以制止;拒不改正的,责令其离开会场并如实予以记录,对严重扰乱听证会秩序的人,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天聪
联系电话:0879-3721012
单位邮箱:jcxjsjbgs@163.com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江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