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省自然资源厅于2025年组织全省开展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并将于2026年1月1日执行。为切实做好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我单位于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29日在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江城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反馈。
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