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601088sWif001
标    题 小区电动车充电桩数量不足,居民如何申请增设
姓    名 顾**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6年01月8日
信件内容 小区电动车充电桩数量不足,居民如何申请增设?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发起申请:居民可联合业主代表,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提交书面申请,如无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的向所属社区(街道、村居委会)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充电桩需求及现有设施不足的情况。

协商与审批:业委会或物业需组织业主投票同意后,向属地社区、街道以及供电部门报备申请,并确保充电桩安装位置符合消防间距要求(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避免遮挡消防设施及通道)。

监督与反馈:安装完成后,居民可监督充电桩是否配备灭火器材、过载保护装置,如有问题可向物业或消防部门反映。

处理对象 江城县政府办公室
处理时间 2026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