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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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20250708lMKi1006 | ||
| 标 题 | 家庭农场申请咨询 | ||
| 发件IP | ************* | ||
| 写信时间 | 2025年07月8日 | ||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想要咨询一下如果在曲水申请家庭农场需要些什么条件以及申请流程呢? 关于农业种植的一些政策也麻烦给我发一下,谢谢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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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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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根据《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家庭农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普农﹝2017﹞4号)文件要求,现将家庭农场申报的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申报家庭农场应具备的条件 1.家庭农场固定从业人员不少于2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信誉良好;接受过农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操作技能。 2.家庭农场用地以承包经营的土地为基础,也可通过承包经营权流转获得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有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流转合同年限不低于5年,最高不超过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期限;从事林地经营的,经营的林地有规范流转合同、林权证,林地流转期限在20年(其中经济林要求在10年)以上。 3.家庭农场的类型和规模 (1)种植业。符合产业发展规划,优质粮经作物集中连片种植50亩以上(露地);优质高效园艺作物设施栽培30亩以上;食用菌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或5万袋以上;特种种植认定可参照上述规模。 (2)畜禽业。建成规模畜禽养殖农场,具备固定的场地厂房,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猪年存栏达到200头以上,肉羊年存栏200头以上,肉牛年存栏50头以上,蛋禽年存栏5000羽以上,肉禽年出栏5000羽以上,水禽年出栏5000羽以上,其它养殖认定可参照以上规模。 (3)水产业。从事池塘精养,养殖水面达到20亩以上(特种水产养殖面积5亩以上),从事冷流水养殖,养殖水面连片2亩以上;从事网箱养殖,网箱连片2亩以上,持有《水域滩涂养殖证》或《特种养殖证》。 (4)综合类。①种养结合的,每种类型的规模应分别达到规定标准的二分之一以上;②旅游、特色种养、休闲观光为一体的综合性农场,面积50亩以上,年产值在15万元以上。 二、申报流程 1.农户向所在乡(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提出申请,并附如下材料: (1)家庭农场认定申请表; (2)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3)家庭农场内固定的产业人员户口本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4)从事畜禽养殖的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和养殖代码。 (5)从事水产养殖的须提供《水域滩涂养殖证》复印件。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出初审意见,报送县农科局。 3.认定。县农科局审核乡(镇)上报材料,并进行实地考察,认定合格后,颁发家庭农场资格认定书。 4.备案。县农科局对已认定的家庭农场,在7日内,填写普洱市家庭农场申请备案呈报表,报市农业局备案。 5.工商登记。获得资格认定的家庭农场,到工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办理相应的营业执照。家庭农场在取得营业执照30日内,向各县农科局农经站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建档用),纳入统一服务和管理。 曲水镇咨询电话:15891961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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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对象 | 江城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
| 处理时间 | 2025年07月10日 | ||